投资基金所得如何缴纳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4-12-24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4/2004信息】 问:投资基金所得该如何缴纳所得税?
答: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
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
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
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
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
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
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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