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支付的费用如何代扣个人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4-04-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4/05/2004信息】 为提高公司知名度,某公司定期会举办一
些会议,会议上发放些礼品,有时还为客户支付差旅费和旅游费。问:对于这类支出,
企业应该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单位和
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
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
扣代缴。因此,该公司所支付给个人的这部分收入应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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