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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期限内缴足应缴资本额的外商投资企业,借款利息如何列支?

录入时间:2006-05-26

  问:未按规定期限内缴足应缴资本额的外商投资企业,借款利息如何列支?
  答: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对外商投资企业,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予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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