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清算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录入时间:2005-11-24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清算所得X适用税率
其中资产净值或剩余财产价值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财产价值扣除各项负债和损失后的余额。
例如,某外商投资企业隆发公司2004年11月营业期满,终止经营,进行解散清算。企业共有剩余财产425万元,未分配利润110万元,清算费用支出45万元,实收资本账户余额200万元,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1)清算所得=425一110一45一200=70(万元)。
(2)应纳所得税额=70X (30%十30o)=2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