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汇算期后发布的政策如何执行?

录入时间:2009-08-04

【中华财税网2009-8-4信息】  问:2008年的汇算清缴期已于2009年5月31日结束,但有些企业所得税政策是汇算清缴期结束后才发布的,怎么办?
  答:根据国税函[2009]286号文的规定,对于2009年5月31日后确定的个别政策,如涉及纳税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纳税人可在2009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和追究法律责任。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