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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能否全额扣除

录入时间:2009-06-08

【中华财税网2009-6-8信息】  问:我公司是一家软件生产企业。为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公司每年都组织员工培训活动。请问员工的培训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要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即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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