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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9-04-17

【中华财税网2009/4/17信息】  问: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答:1.企业比照市财政局、物价局等单位《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冬季取暖费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文[2002]25号)的规定实际发放的职工住宅冬季取暖定额补助在福利费中税前扣除,不纳入工资薪金总额。
    实行职工住宅冬季取暖定额补助后,职工住宅冬季取暖费由个人缴纳。企业单位不再报销职工住宅冬季集中供热费。
    2.不采取上述补助方式的企业职工,按照市有关规定凭合法有效凭证报销并列入成本费用的职工集中供热费,准予在福利费中税前扣除,不纳入工资薪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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