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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录入时间:2009-02-04

【中华财税网2009/2/4信息】  问:我公司属于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该如何计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贵公司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计算扣缴企业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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