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怎样扣除?
录入时间:2008-10-07
【中华财税网2008/10/7信息】 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请问: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定率和定额)的企业发生了公益性捐赠支出的,能否按上述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是以应纳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总支出依应税所得率和适用税率计算的,不能再扣减公益性捐赠支出。对于采取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