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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弥补往年亏损的税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8-09-11

【中华财税网2008/9/11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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