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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及误餐补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录入时间:2008-07-03

【中华财税网2008/7/3信息】 问题:每人各200元的差旅补助及误餐补助是不是只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但年终汇算清缴时是不能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

  答复:根据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差旅费扣除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如符合条件,可以作为差旅费列支,否则应并入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放的差旅补助及误餐补助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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