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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分支机构报表问题

录入时间:2008-06-19

【中华财税网2008/6/19信息】 问:我单位是工业一般纳税人,现无分支机构,在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时,系统要求填写分支机构情况,请问我单位是否还要填报分支机构报表,如需要填,该如何填?
  答:“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节”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所以,贵公司不需要报送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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