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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财政拨款是如何界定的

录入时间:2008-06-05

【中华财税网2008/6/5信息】 咨询内容: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上“财政拨款”可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个财政拨款是如何界定的?

  回复内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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