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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的费用未记账税收上应如何处理?

录入时间:2008-03-05

  【中华财税网  2008/3/5信息】   答: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你单位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2007年的租房费用如与取得2007年应纳税收入有关,应凭能够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租房发票等),在2007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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