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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确认扣除?

录入时间:2007-08-28

  问:企业发生的修理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如何扣除?
  答: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第三十一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一) 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
  (二) 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三) 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可以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如果满足了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条件,那么应当按照改良支出在所得税前处理即: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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