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租赁个人房屋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7-04-18

  问:企业租赁个人房屋用于经营,协议规定物业费、水电费由企业承担。企业从物业公管理司取得合理的物业费发票和水电费收据,请问:企业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答:你企业租赁非投资者个人的房屋,如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物业费、水电费由你企业承担,且从物业管理公司取得合规并且台头为你企业名称的发票,则你企业支付的物业费、水电费允许税前扣除。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