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06-10-12
在日常经营中,企业发出的存货,一般来说,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物流转方式、企业管理的要求、存货的性质等实际情况。合理地选择确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以及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从发出存货的计量方面来讲,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按实际成本核算。就生产型企业为例,笔者认为,存货中的购进环节由于受物价持续上涨和下跌等原因的影响,企业发出存货计价环节对当期净利润及所得税影响的计算也显得非常重要。据此,笔者特在存货发出环节中选择其中两种不同计价方法进行比较: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通过这两种方法的比较。在日常业务处理中帮助加强理解、掌握和运用,并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一、两种不同计价方法的基本概念
一是先进先出法。它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题的,采用这种存货计价的方法。企业将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以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此计价方法在存货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发出存货的价值降低。期末存货价值升高,销售成本价值降低。当期利润升高。
二是后进先出法。它是假定后收进的存货的先发出,按最近购进存货的单位成本计算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在这种存货计价方法下,企业月末存货通常是按较早的成本确定,而发出存货的成本则按最近一次的单位成本计算,如果发出存货数量超过最后一次购进存货的数量。超过部分要依次按上一次进货的单位成本计算。此计价方法使发出存货的成本接近存货近期的成本水平。
二、两种不同计价方法的影响比较
下面举实例说明两种不同计价方法的影响。
例1:大华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对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不考虑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2004年12月31日,大华公司期末存货A材料及2005年1—12月份购入及发出A材料有关资料如下:
2004年12月31日,期末存货A材料300吨,金额600万元(不合税价);
2005年1月8日,购入200吨,金额440万元,税额74.8万元;
2005年5月14日,生产领用400吨;
2005年8月20日,购入300吨,金额690万元,税额117.3万元:
2005年11月28日,生产领用200吨;
2005年12月30日,购入200吨,金额500万元,税额85万元。
从表一、表二明细账可以看出,大华公司2005年领用A材料,在数量相等的情况下,先进先出法比后进先出法,领用环节少计价30万元。结存环节多计价30万元,故此变更影响期末存货、销售成本价值及当期利润与所得税数额。
三、计价方法变更对当期利润及所得税的影响
现仍以上举实例进行说明。
例2:大华公司原对发出存货A材料采用先进先出法,由于物价持续上涨,大华公司从2005年1月1日起改用后进先出法。1月1日存货价值为600万元,1—12月购入存货A材料实际成本为1630万元,2005年12月31日按后进先出法计算确定的存货A材料价值为93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当年度实现的会计利润。2005年12月31日按先进先出法计算的存货A材料价值为960万元。本例中,假设大华公司2005年购入和发出存货资料因人为因素原因不全,无法合理确定其累计影响数。
大华公司由于经济环境发生改变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假定对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即对存货A材料采用后进先出法从2005年及以后才适用,不需要按后进先出法计算2005年1月1日以前存货A材料应有的余额,以及对留存收益的影响金额。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见表2—1。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使大华公司当期所得税减少9.9万元,净利润减少了20万元见表2—2。
对于上述事项,大华公司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本公司对存货A材料2005年1月1日前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由于本年度物价持续上涨。1月1日起改用后进先出法计价。由于存货A材料购入和发出资料不全所致,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无法合理确定其累计影响数,因而采用未来适用法。由于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通过A材料事例,当年度净利润减少20万元,所得税减少9.9万元。
2005年A材料明细账(先进先出法)
表1 计量单位:吨、万元
月 |
日 |
凭证号 |
摘要 |
购进 |
发出 |
结存 |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