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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箱广告、汽车站冠名费属于广告费还是业务宣传费

录入时间:2006-04-07

  问:灯箱广告、汽车站冠名费属于广告费还是业务宣传费?
  答: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广告费则是企业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劳务和企业信息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人中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3个条件:一是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二是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取得相应发票;三是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不具备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的,税务机关将不允许作为广告费予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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