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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后能否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

录入时间:2006-01-09

  问:改制后能否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097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资产转让和受让双方在资产转让、受让后,其生产经营业务范围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可承继其原税收待遇。但其中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不得因资产转让而重新计算减免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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