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家数控机床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增值税返回收入需要缴纳
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返
还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2005]33号规定:一、铸锻、模具和数
控机床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计入“补贴收入”。在计算缴
纳企业所得税时,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免征企业所得税。二、铸锻、模
具和数控机床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资金应纳入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企业技术研究与
开发。凡改变用途的,则应补缴企业所得税。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同中国铸造协会、
中国锻压协会和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制定增值税返还资金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和国家
税务总局备案。据此,如果您企业符合上述规定取得的增值税返回收入不需要缴纳所
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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