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8.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税前扣除项目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是指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取得应税收
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依据:
国税发[2001]15号、京国税发[2001]071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文件规定: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的支出项目具体计算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
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和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
8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
京国税发[2001]0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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