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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在所得税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录入时间:2005-03-07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07/2005信息】 问:乡镇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有何 优惠政策?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 财税字第001号)第一条第(十)项规定:经税务机关审核,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 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10%的办法。   这里的乡镇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联营企业、股份制 企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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