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27/2005信息】 问:纳税人哪些经营业务的收入可分
期确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答:纳税人下列经营业务的收入可以分期确定,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
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2)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
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3)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
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税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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