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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被投资企业分配非货币资产及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应确认损益

录入时间:2005-01-10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1/10/2005信息】 515.被投资企业分配非货币资产 及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应确认损益   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 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 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依据:国税发[2000]118号京国税[2000]140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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