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中国光大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特殊规定

录入时间:2004-12-10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0/2004信息】 461.中国光大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特 殊规定   在2001年至2009年期间,中国光大银行可以用为原中国投资银行不良资 产提取的144亿元专项准备金核销原中国投资银行的呆账和处置原中国投资银行的 不良资产;其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损失,凡符合税收规定呆账损失条 件的,经其总行报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准予按实际损失额直接在企业所得税前 扣除。   依据:财税[2002]198号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