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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承包企业亏损的弥补

录入时间:2004-09-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0/2004信息】 424.承包企业亏损的弥补   原承包企业从1994年改征所得税的,其截止1993年的亏损,不得用 1994年或以后年度的应税所得弥补,1994年新发生的亏损,可按规定弥补。   依据:国税发[1994]204号、京国税[1994]11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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