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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不得违反规定提取使用管理费

录入时间:2004-07-26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6/2004信息】 416.不得违反规定提取使用管理费   对纳税人有意弄虚作假骗取审批管理费、多提管理费以及未经批准提取管理费的, 税务机关不予审批,税前不准扣除,已审批的要撤消审批,进行纳税调整。此外,还 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依据:国税函[1999]136号、京国税二[1999]199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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