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所得税纳税辅导 > 正文

纳税疑难案例精编:境外分回利润补税与国产设备投资抵免计算顺序应如何确定

录入时间:2004-05-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8/2004信息】 二十二、境外分回利润补税与国产设备投 资抵免计算顺序应如何确定 (一)资料 某股份制工业企业2000年度国内生产经营收入30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生产经 营成本、期间费用、税金和损失200万元。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1)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某技改项目,购置所需国产设备120万元,其中,取得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6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取得普通发票上反映的 价款为49.8万元。进口设备金额为80万元,本年度购建固定资产共支付运费10万元、 安装费30万元。两项投资资金中各有20%为自筹资金,80%为银行贷款。 (2)当年国外分支机构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已在境外缴纳 所得税15万元;从设在珠海特区(地方所得税3%免征)的中外合资联营企业分得股息 收入80万元。 (3)该企业1999年应缴企业所得税30万元,已缴纳20万元,账面尚缴交所得税10 万元。 (二)要求 (1)请计算该企业200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33%); (2)如果2001年度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80万元,则该企业实际应缴纳多少企 业所得税? (三)解答 (1)计算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 ①国内生产经营应纳所得税额=(300-200)×33%=33(万元) ②国外所得抵免限额=50×33%=16.5(万元) ③国外所得应补缴所得税=16.5-15=1.5(万元) ④境内投资分回股息应补税额=80÷(1-15%)×[33%-(15%+3%)] =14.12(万元) 注:这里,免征地方所得税3%的部分,应按所得税饶让政策视同被投资方已经 缴纳。 ⑤本年汇总应纳所得税=33+1.5+14.12=48.62(万元) ⑥以银行贷款和自用资金购置的国产设备均可抵免,进口设备不得抵免,国产设 备的金额均含增值税,不含安装费、保险费、运输费等。允许在2000-2004年抵免的 金额为:120×40%=48(万元) ⑦本年比上年新增企业所得税=48.62-30=18.62(万元)<48(万元) ⑧2000年度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48.62-18.62=30(万元) 这里应当注意,计算投资抵免所得税的依据是“新增税款”,应当首先确定当年 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包括境内外投资应当补缴的所得税款。由于投资抵免是对最终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直接优惠,因此,应将其作为计算最终实际应纳税额的最后一个 环节。 (2)计算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 ①2001年度比设备购置前一年度(1999年)新增所得税款=80-30=50(万元) ②2000年购置设备投资额未予抵扣的金额=48-18.62=29.38(万元)<50(万 元) ③2001年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80-29.38=50.62(万元) 解题指导: 计算投资抵免所得税应注意下列问题:(1)财政拨款购置的设备不享受抵免,对 既有财政拨款,又有企业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购置的设备,应按比例计算;(2)享受 抵免的设备仅指设备购置发票的金额,不包括与设备有关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 试费等项目。购置设备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对于设备已经到达企 业尚未取得发票的,不得享受抵免;(3)享受抵免的设备按规定提取的折旧,仍可以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4)税务机关查补的企业所得税,计入查补税款隶属年度 投资抵免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基数,但不得计入可抵免的新增企业所得税额;(5)企业 将已经享受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在购置之日起5年内出租、转让的,应在出租、转 让时补缴设备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6)如果设备购置前一年度享受所得税减免 税优惠,则计算“新增税款”的基数为享受减税后的应纳税额,如果基期发生亏损或 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则计算“新增税款”的基数为零;(7)如果设备购置前一年度 实缴所得税小于应缴数,应以应缴所得税额为基数;(8)如果抵免年度按规定可以弥 补以前年度的亏损,那么应以弥补亏损后的应纳所得税额作为计算新增税款的依据, 即“先弥补,后抵免”;(9)如果项目投资年度存在境内外投资分回利润补缴税款, 应先计算补缴税款,然后确定本年汇总应纳所得税额,最后再以此为基础计算“新增 税款”及抵免税额,从而确定最终应纳税额。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