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北京04/22/2004信息】 在最近一次纳税人座谈会上,笔者听到了
一位企业老总这样的抱怨:不想当模范纳税户。问及原因才了解到,这都是捐赠收据
不规范惹的祸。
这位企业老总是当地一家小有名气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自从公司成立后,每年都
被地方政府评为模范纳税户。这位老总说,评为模范纳税户当然光荣,又是披红戴花
又是颁发奖品,加上媒体的宣传,即风光又热闹。可企业知名度大了,来要求捐赠的
人和单位自然也多起来了。仅去年一年,公司花在非典、抗洪、扶贫、治安等方面的
捐款就达18万元,而收回的冲账凭证却要么是对方个人或单位自制的收据,要么干脆
就是一张白条,真正符合财务管理要求的发票很少。
这位老总说,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这些收据和白条都不是正规的发票,必须算
作入账的非正式凭证。为了保住模范纳税户的称号,因此在计算缴纳年度企业所得税
时,财务部门都必须按税法规定,把这些非正式凭证作为纳税调整增加事项计算纳税。
也就是说你在捐款献爱心的同时还要为此额外增加纳税负担,而纳税的税率还比较高,
通常是33%。而那些没有模范纳税户头衔的企业,则不管不顾了,根本就不入账,税
务部门往往也查不出来,也收不着他们的税。
这位老总坦言,每次付款时,我们都会提醒对方要给发票,但收到的还是些不规
范的单据。考虑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出面要求捐赠,他们对公司的发展都有利害关系,
因此每每遇到这种事我们都只好认了。
这位老总告诉笔者,由于各种捐献活动越来越多,公司终有一天会承受不住。
“如果是这样的结局,就是打死我,我们也不愿做这样的模范纳税户了。”这位老总
呼吁,相关部门应该在捐赠收据的开具上加强管理,以督促社会规范使用捐赠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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