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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前不得扣除项目--对外投资借款费用

录入时间:2004-04-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9/2004信息】 260.对外投资借款费用 纳税人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应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不得 作为纳税人的经营费用在税前扣除。 依据:国税发[2000]84号、京国税[2000]146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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