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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前不得扣除项目--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向社会进行超过比例的捐赠

录入时间:2004-04-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6/2004信息】 233.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向社会进行 超过比例的捐赠 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向社会进行捐赠,并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应按市场销售 价格、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不超过规定比例的在税前扣除,超过比例的部分,调整应纳 税所得额。 依据:京国税[1997]010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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