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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前不得扣除项目--超标排污费

录入时间:2004-04-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6/2004信息】 234.超标排污费 企业因未按规定完成治理任务而缴纳的提高征收标准部分排污费、加倍收费、罚 款以及因未及时缴纳排污费而支付的滞纳金等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在纳税时进行调 整。 依据:财工字[1995]152号、京国税二[1995]312号 超标排污费、加倍收费、罚款、滞纳金在计算所得税时,调增计税所得额,按规 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京国税二[1995]312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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