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前不得扣除项目--超标排污费
录入时间:2004-04-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6/2004信息】 234.超标排污费
企业因未按规定完成治理任务而缴纳的提高征收标准部分排污费、加倍收费、罚
款以及因未及时缴纳排污费而支付的滞纳金等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在纳税时进行调
整。
依据:财工字[1995]152号、京国税二[1995]312号
超标排污费、加倍收费、罚款、滞纳金在计算所得税时,调增计税所得额,按规
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京国税二[1995]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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