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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无形资产的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4-04-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5/2004信息】 210.无形资产的税前扣除 纳税人外购无形资产的价值,包括买价和购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纳税人自行研制开发无形资产,应对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准确归集,凡在发生时已 作为研究开发费直接扣除的,该项无形资产使用时,不得再分期摊销。 依据:国税发[2000]84号、京国税[2000]146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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