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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前准予扣除项目--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

录入时间:2004-04-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5/2004信息】 201.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 对纳税人向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的捐赠,可纳入公益救济性捐赠范围,企业所得 税纳税人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 依据:国税函[2003]762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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