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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解疑:税前准予扣除项目--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

录入时间:2004-04-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5/2004信息】 198.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性 捐赠 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的部 分,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依据:国税函[2003]142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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