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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各种准备金能否在税前扣除

录入时间:2004-03-1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6/2004信息】 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 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税前扣除。依据:国税发[2000]84 号 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 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 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准备、风险准备或工资准备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依据: 国税发[2003]45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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