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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税款是否计征所得税?

录入时间:2004-03-15

【中华财税网北京03/15/2004信息】 企业出口货物所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 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产品,其所获得的消费税退税,应冲抵“应收账 款”,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贸企业自营出口所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商品销售成本”,不直接并 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国税函[1997]21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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