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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15-12-21
问:公司仅从事电梯保养,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其对已运行的电梯进行定期保养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390号)规定,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因此,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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