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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水费缴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7-10-15

  问: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是按6%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还是缴营业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461号)规定,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2001〕94号)规定,水利工程水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因此,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属于其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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