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营业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征收营业税有何规定?

录入时间:2006-05-10

  问: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征收营业税有何规定?
  答: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涉及从境外引进技术或设备等情况越来越多,为保证所转让的技术或提供设备的正常使用,外国企业大多会派人来我国从事技术指导等服务活动。实际情况之中,如果企业在与外国企业签订合同中明确设备价款、清晰反映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监督服务等劳务活动,在征税问题上我们可以准确按税法规定计算纳税。但是如果在有关销售合同中未列明上述劳务金额,或者作价不合理,那么税务机关应如何征税呢?
  在1995年10月26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征税的问题》(国税发[1995]197号)作了明确的规定:
  (1)外国企业与我国企业签订机器设备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活动,其取得的劳务费收入,应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纳税。
  (2)如有关销售合同中未列明上述劳务费金额,或者是作价不合理。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5%为原则,确实外国企业的劳务费收入并计算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