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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收入是否要交税?

录入时间:2006-04-13

  问:某公司在职工小区内,设了几间空房做招待所,以方变职工家中来人居住,只收取50元,请问是否交营业税?有何依据?
  答:《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旅店业,是指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根据此规定,该公司在职工小区内设几间空房做招待所,提供住宿服务并收取费用(50元),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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