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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公路收费权应缴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5-08-09

  最近,某县一公路桥投资公司把其投资建设的公路桥收费经营权(收费期限50 年)转让给了当地一家民营企业,该公司不知道这个转让行为应该怎么缴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公路桥梁收费权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145号):《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我国境内提 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因此, 该公司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项目缴纳营业税。(a2005080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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