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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表演门票怎样申报税款

录入时间:2004-12-07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7/2004信息】 河南省登封市一家武术馆,位于少林寺风 景游览区内。在旅游季节,该馆的武术弟子在其表演厅内进行武术表演,向前来观看 的旅游者收取的门票收入,在申报纳税时,应按旅游业申报纳税,还是应按文化业申 报纳税?   答:武术表演的门票收入如何申报缴纳税款,首先要区分文化业和旅游业这两个 概念。《营业税税目注释》中对文化业的定义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 播映、其他文化业。表演是指进行戏剧、歌舞、时装、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 等表演活动的业务。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 的业务。在游览场所为游客进行武术表演,是为游客提供旅游的活动,不是为游客提 供旅游的服务,因此武术表演取得的门票收入应按文化业税目申报纳税。(a20041207)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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