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租的设备转租取得收入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4-06-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3/2004信息】 某公司2002年将承租的设备又转租给另一
家企业,取得的收入来申报缴纳营业税。税务人员在检查该公司纳税情况时,要求企
业对这项转租收入缴纳营业税,而公司认为,对于转租收入是否征税,《营业税暂行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并没有给予明确规定。问:转租收入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对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相关文件中就有明确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
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7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
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
征收营业税。”因此,该公司的设备转租收入应按“租赁业”项目依5%税率缴纳营
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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