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房屋投资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录入时间:2004-05-20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0/2004信息】 某企业以一房屋投资于另一企业,问:是
否要缴纳营业税?
答: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应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一)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
不需缴纳营业税。
(二)以不动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实质是一定时期转让
不动产使用权行为,尽管不动产所有者同接受投资方订有投资协议,投资者取得的固
定收入往往以“利润”名目出现,但投资者的收入没有随着所投资项目利润的增减而
自动增减,由于其收入的稳定性,决定此项收入与利润截然不同,不论是否以利润名
义支付投资者,都是租金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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