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代养奶牛如何缴纳流转税

录入时间:2011-08-03

  问:A公司是一家畜牧业企业,有自己的奶牛、牧场。A公司现为B公司代为养牛,养牛所发生的饲料成本、人工成本由B公司负责。B公司要求A公司开具发票,A公司应开具增值税发票还是营业税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7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应按照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上述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是指,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其拥有的植物或动物,受托方提供种植或饲养服务并最终将植物或动物归还给委托方的行为。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A公司应向B公司出具“服务业”发票,缴纳营业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