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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10-06-23
【中华财税网2010-06-23信息】 问:“甲供材料”建筑工程,由基本建设单位(房地产企业)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请问基本建设单位是否就甲供材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答:“甲供材料”建筑工程中,基本建设单位一房地产企业提供材料,施工单位提供建筑劳务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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