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08-12-01
【中华财税网2008/12/1信息】 问:“我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目前正处于设备安装第二阶段,第一期设备已申请办理国产设备退税。近日,国务院决定从明年起在全国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涉及固定资产进项抵扣问题。我公司跨期投资应如何处理?”
答: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将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如果你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设备采购安装进度,可在2008年12月31日前申报享受退税优惠,否则只能执行新政策,先计提进项税额,待企业收入实现后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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