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专用发票清单是否可用自制的清单

录入时间:2008-11-14

【中华财税网2008/11/14信息】  问:开专用发票如果需带清单,能否用自制的清单?附带的清单有什么规定吗?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文号:(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因此你单位应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清单,不得开具自制的发票清单。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