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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是否免征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8-09-28

【中华财税网2008/9/28信息】 问: 供残疾人专用的轮椅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60号)的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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